「臨時條款」意思是什麼?臨時條款造句有哪些?臨時條款的解釋、用法、例句


想知道臨時條款意思是什麼?臨時條款的造句有哪些?或是想知道臨時條款的注音、漢語拼音以及臨時條款的用法及例句有哪些嗎?在單詞意思解釋辭典通通找得到。

臨時條款的意思

釋意在國家遭受重大變故的非常時期,認為憲法的規定不足以應付當前情勢所需,於是另制定臨時性、過度性質的條款,以應當時的需要。由於它是屬於特別法,若與憲法相牴觸時,不受憲法的限制。但重大變故終止後,隨時可廢除此臨時性的條款,如此既免於修憲的繁重程序,又可應付當時國家情勢所需。其制訂、廢止歸國民大會職掌。

臨時條款的用法、造句

用法、例句

臨時條款的注音

注音(1)ㄌㄧㄣˊ ㄕˊ ㄊㄧㄠˊ ㄎㄨㄢˇ

臨時條款的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1)lín shí tiáo kuǎn

臨時條款的筆畫

筆畫lín shí tiáo kuǎn
拆解字詞>>>>
以上資料來於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臨時條款造句、例句

  1. 由於疫情爆發,社區決定暫時實行臨時條款,禁止大型聚會。
  2. 公司發現員工洩漏機密,依照臨時條款解除其合約。
  3. 政府在臨時條款下立法,提高網路安全措施,以防止資訊洩漏。
  4. 為了保護學生安全,學校臨時增設防疫條款,要求學生每天測量體溫。
  5. 疫情嚴重,政府發布臨時條款,要求商家實施限制購買數量。
  6. 臨時條款實行後,小區出現噪音擾民的情況,物業公司立即開罰。
  7. 根據臨時條款,本公司即刻停止向該客戶提供服務,以維護公司形象。
  8. 小型企業違反臨時條款,因此失去政府的補助款。
  9. 由於颱風來襲,臨時條款生效,機場因此暫停起降航班。
  10. 學校臨時條款規定,學生不得在校內外互相交換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臨時條款」的維基百科解釋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曾有的附屬條款,由國民大會經由憲法修正程序制定,以適應動員戡亂時期政軍情勢。自1948年(民國37年)5月10日公布實施起,直到1991年(民國80年)5月1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經國民大會諮請公告廢止,共施行43年之久。

以上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