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意思是什麼?法學造句有哪些?法學的解釋、用法、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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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的意思

釋意研究法律現象,探討法律相關經驗的學科。包括法制史學、法社會學、法理學與法律條文含義的認識及其應用。 △法律學

法學的用法、造句

用法、例句

法學的注音

注音(1)ㄈㄚˇ ㄒㄩㄝˊ

法學的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1)fǎ xué

法學的筆畫

筆畫fǎ 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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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來於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法學造句、例句

  1. 法學是一門研究法律、法律原理、法治理論、法律制度和法律現象的學科。
  2. 尊重法律和法律制度是繁榮社會、保護人民權益的必要原則。
  3. 法學的研究對於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和法治水平有著重要的作用。
  4. 法學的發展需要法學家對於法律的深入思考和理解。
  5. 法學對於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來說都是一門必修課程。
  6. 法學人才是現代社會最需要的人才之一。
  7. 法學研究需要耐心和細心,不能操之過急。
  8. 法學院校應該加強法學教育,提高法學人才的素質。
  9. 法學的核心是對於法律條文和法律原則的掌握和運用。
  10. 法學的研究需要留心社會動態,認真分析和研究現實問題。

「法學」的維基百科解釋

法學(jurisprudence、legal theory),法律學法律科學,是社會科學中的1門學科,研究法律此一特定社會現象、其本質與規律。所有的秩序都可以說是種「法律」,如自然規律、倫常、邏輯法則、美學,而法學就是研究法律的法則。雖然許多法學家,如弗里德里希·馮·洛格英語Friedrich von Logau朱利葉斯·馮·基爾希曼英語Julius von Kirchmann,認定法學沒有學術性質,然而法學演進至今仍包含有法律哲學、法律史學、法律科學等3大部門。此外,又因為研究對象都是社會上的現象,因此法學、政治學、經濟學、財政學、社會學、心理學等社會科學有相當程度的密切關連。法學思想最早淵源於東周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如管子主張:「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法學」一詞最早見之於南齊孔稚珪《請置律學助教表》「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不過,其含義不同於近代之「法學」。在歐美地區的傳統中,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對法學一詞的定義是:「人事、神事的概念,正義、非正義之學」,荷蘭法學家格勞秀斯認為法學是人類研究遵從正義而生活的學科。文藝復興時期,法學於大學中備受重視,為當時學術界最具地位的科系之一,與醫學、神學三足鼎立。在歷史演進過程中先有習俗,然後由倫理分離出道德,最後才有法律,但是相對於習俗、道德,法律具有固定以及強制的特性,也包含人民生活中現實可行的權力,企圖解釋理想世界的應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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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