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處分」意思是什麼?緊急處分造句有哪些?緊急處分的解釋、用法、例句
想知道緊急處分意思是什麼?緊急處分的造句有哪些?或是想知道緊急處分的注音、漢語拼音以及緊急處分的用法及例句有哪些嗎?在單詞意思解釋辭典通通找得到。
緊急處分的意思
釋意 | 法律上指公司獲准重整前的臨時保全程序。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必要時得延長期限,延長期間以兩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如依公司法規定,法院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由法院承辦法官依職權,裁定緊急處分。 |
---|
緊急處分的用法、造句
緊急處分的注音
緊急處分的漢語拼音
緊急處分的筆畫
以上資料來於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緊急處分造句、例句
- 考試作弊是校規禁止的行為,學校可以採取緊急處分來處理。
- 公司內部資訊洩漏嚴重,必須採取緊急處分阻止進一步損失。
- 酒醉駕駛是違法行為,警方會立刻採取緊急處分把駕駛帶回警局。
- 出現消防安全隱患,物業公司必須採取緊急處分以保護住戶和物業安全。
- 疫情嚴重時,政府可以採取緊急處分禁止人群聚集以防止病毒傳播。
- 員工私自在公司內偷竊物品,雇主可以採取緊急處分阻止進一步損失。
- 學校確認某個學生具有攜帶危險武器的傾向,可以採取緊急處分暫停該生上課。
- 演唱會遭遇不可預知的突發狀況,主辦單位必須採取緊急處分以保障觀眾安全。
- 醫院病患出現嚴重副作用,醫護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處分進行救治。
- 出現危險廢棄物外洩事件時,環保局必須立刻採取緊急處分以防止污染擴散。
「緊急處分」的維基百科解釋
強制令或禁制令(英語:injunction)是普通法的一個概念,指以法庭判令要求當事人或不特定人停止去開始或禁止某種行為,性質上為一種衡平法補救措施。如有任何一方違反禁制令的內容,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而面臨刑事處罰。蘇格蘭法律中的對應概念為禁令(interdict),大陸法系的對應概念則為暫時處分。
概說[編輯]
禁制令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特定損害發生,當法律無法對某種損害行為提供充分的救濟時,則可以尋求禁制令來補救。禁制令可以是臨時性的,也可以是永久性的,根據其內容可以作以下區分:
-
強制令(mandatory injunction;屬執行性質的強制令):命令從事一定的行為。
-
禁制令(prohibitory injunction;屬禁止性質的強制令):禁止從事某種行為,是最為常見的類型。例如在離婚訴訟中,法庭可以核發禁制令禁止一方轉移財產。
參見[編輯]
-
法律主題
參考文獻[編輯]
侵權行為
|
|
故意侵權 |
- 襲擊
- 毆打
- 非法拘禁
- 蓄意施加精神上的痛苦
- 轉移故意
|
|
物業侵權 |
-
侵害行為
- 動產之侵占
- 請求返還動產之訴
-
返還原物之訴(動產佔有回復之訴)
- 動產侵佔之訴
|
|
防衛 |
- 自擔風險
- 比較過失
- 助成過失
- 合意
- 必要性
- 消滅時效
- 正當防衛
- 為他人防衛
- 防衛財產
- 店主特權
|
|
過失 |
- 謹慎責任 / 謹慎標準
- 近因
-
事實自證(事實說明自己法則)
-
過失計算(漢德公式)
- 救助原則
- 救助責任
- 過失導致精神困擾
- 僱傭過失
-
過失委託(疏忽性的交付)
- 瀆職行為
|
|
責任侵權 |
|
|
妨害 |
-
妨擾公眾(妨擾公眾/對公眾的妨擾)
- 賴蘭茲訴弗萊徹案
|
|
惡意侵權 |
- 誹謗
- 隱私預期
-
錯誤暴露隱私(錯誤暴露他人隱私)
-
信賴毀損(洩露商業秘密)
-
濫用訴訟程序(濫用傳票/程序惡用)
- 惡意檢控
- 離間夫妻感情
- 通姦罪
- 誘姦罪
- 違背允諾
|
|
經濟侵權 |
- 詐騙
-
侵權性干擾(侵權性干擾合約權力)
-
民事共謀(民事合謀)
- 限制從業
|
|
責任及補救 |
- 最後避損機會
-
加害者完全責任(蛋殼頭蓋骨理論/薄頭蓋骨原理)
-
替代責任(轉承責任/僱主責任/使用者責任)
- 自擔風險原則
-
背德訴因不生訴權(違背道德之對價不生訴權/鄙訴因不得興訟)
-
中立報導(中立報導特權)
- 損害賠償
- 禁制令
-
侵權行為準據法(侵權行為衝突法)
-
連帶責任(連帶債務)
- 比較責任
- 市場占有率責任理論
|
|
訪客義務 |
-
非法侵入者(侵犯者/侵入他人土地者/侵害者/侵權人)
-
被許可人(許可證持有人/持照人/承諾出入者)
-
受邀者(被邀請者/顧客)
- 危險物品傷害原則
|
|
其他英美法系領域 |
|
|
侵權行為法綱要 · 侵權行為文章索引 · 侵權行為法期刊
|
|
以上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