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處分」意思是什麼?緊急處分造句有哪些?緊急處分的解釋、用法、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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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處分的意思

釋意法律上指公司獲准重整前的臨時保全程序。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必要時得延長期限,延長期間以兩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如依公司法規定,法院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由法院承辦法官依職權,裁定緊急處分

緊急處分的用法、造句

用法、例句

緊急處分的注音

注音(1)ㄐㄧㄣˇ ㄐㄧˊ ㄔㄨˇ ㄈㄣˋ

緊急處分的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1)jǐn jí chǔ fèn

緊急處分的筆畫

筆畫jǐn jí chǔ fèn
拆解字詞>>>>
以上資料來於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緊急處分造句、例句

  1. 考試作弊是校規禁止的行為,學校可以採取緊急處分來處理。
  2. 公司內部資訊洩漏嚴重,必須採取緊急處分阻止進一步損失。
  3. 酒醉駕駛是違法行為,警方會立刻採取緊急處分把駕駛帶回警局。
  4. 出現消防安全隱患,物業公司必須採取緊急處分以保護住戶和物業安全。
  5. 疫情嚴重時,政府可以採取緊急處分禁止人群聚集以防止病毒傳播。
  6. 員工私自在公司內偷竊物品,雇主可以採取緊急處分阻止進一步損失。
  7. 學校確認某個學生具有攜帶危險武器的傾向,可以採取緊急處分暫停該生上課。
  8. 演唱會遭遇不可預知的突發狀況,主辦單位必須採取緊急處分以保障觀眾安全。
  9. 醫院病患出現嚴重副作用,醫護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處分進行救治。
  10. 出現危險廢棄物外洩事件時,環保局必須立刻採取緊急處分以防止污染擴散。

「緊急處分」的維基百科解釋

強制令禁制令(英語:injunction)是普通法的一個概念,指以法庭判令要求當事人或不特定人停止去開始或禁止某種行為,性質上為一種衡平法補救措施。如有任何一方違反禁制令的內容,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而面臨刑事處罰。蘇格蘭法律中的對應概念為禁令(interdict),大陸法系的對應概念則為暫時處分。

概說[編輯]

禁制令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特定損害發生,當法律無法對某種損害行為提供充分的救濟時,則可以尋求禁制令來補救。禁制令可以是臨時性的,也可以是永久性的,根據其內容可以作以下區分:

  • 強制令(mandatory injunction;屬執行性質的強制令):命令從事一定的行為。
  • 禁制令(prohibitory injunction;屬禁止性質的強制令):禁止從事某種行為,是最為常見的類型。例如在離婚訴訟中,法庭可以核發禁制令禁止一方轉移財產。

參見[編輯]

  • 人身保護令
  • 法庭判令
  • 財產扣押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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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