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意思是什麼?朝廷造句有哪些?朝廷的解釋、用法、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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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意思
釋意 | 1.君主辦事聽政的地方。 2.借指君主時代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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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用法、造句
用法、例句 | [例]皇帝在朝廷接見各國前來進貢的使者。 [例]他因屢建奇功受到朝廷的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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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注音
朝廷的漢語拼音
朝廷的筆畫
以上資料來於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朝廷造句、例句
- 朝廷為了加強軍備,開始加強武器的生產。
- 監察朝廷的大臣發現,某些官員有貪污的行為。
- 經過激烈的討論,朝廷決定進行政策的調整。
- 朝廷對突然發生的官員意外事件深感震驚與悲傷。
- 朝廷在國家危難時,呼籲百姓共同抗敵。
- 朝廷派遣大使團出訪,以期擴大對外交流。
- 朝廷舉辦了一場隆重的國慶慶典,表彰優秀的公務員。
- 朝廷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採取了一系列的減稅措施。
- 朝廷在審查一項職務調整方案時,考慮了各方面的利益。
- 朝廷重視環保,從各個角度出發制定了一系列的環保政策。
「朝廷」的維基百科解釋
朝廷指中國、日本等漢字文化圈國家,在皇帝制度下對宮廷、中央政府等統治機構的總稱。
詞源[編輯]
「朝」:
中文所謂的「朝」字具有代表早晨,有今日(一晝夜)含義,在政治上延伸為今日治天下者,引用為當政政權的意思[來源請求]。
因此「朝」是指所執政之政權,如「我朝混一以來,朔南暨聲教,士大夫歌詠」、「我朝內政修明,垂裕奕葉」等皆屬同用法。與此相對的字詞為「野」。
「廷」:
中文所謂的「廷」在《釋文》中表示「廷,人所集之處。」《說文》「朝中也」,指受朝問政的地方。
「朝廷」二字指辦理政事和發布命令的地方,也指王朝的最高統治機構。
中國的朝廷[編輯]
一般來說,中國的朝廷分為「內廷」(又稱作中朝)和宰相為首的「外廷」(外朝)。在漢武帝之前,內廷在政治生活中起的作用很少,僅僅負責皇家內部事務,以及照料皇帝及其家族的起居,幾乎所有的政事都是由外廷負責。但武帝為了抑制相權,以用兵為理由,召大將軍居內,組成皇帝的私人工作機構。武帝晚年,以尚書令為首的內廷幾乎掌握了所有決策權力,丞相不過奉行文書而已。
在中國古代中央政治體制的演變中,皇帝的權力擴張,總是壓迫宰相的行政權,故內廷也總是不斷地取代外廷,成為正式的政府機構,比如漢朝的尚書令到了曹魏之後,已經成為正式的宰相職務。著名的三省制度中,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侍中都是過去隨侍皇帝左右的內廷官職。宋代主管軍事事務的宰相職務樞密使,在唐朝晚期出現,當時也是內廷官職,由宦官充任。
日本的朝廷[編輯]
日本的朝廷就是與武家幕府相對,而以天皇為權力基礎的統治機構,俗曰公家。10世紀後喪失了統治實權,成為形式上存在的虛設機構。但其中的職務仍然存在。直到安土桃山時代以前,武家政權掌權但並不太干涉朝廷的官職任命等事,雖然官職並沒有權力,只是空名。到江戶時代,日本幕府開始大力干涉朝廷內部事務,強制天皇把許多有力的武士任命為朝廷的官員直到大政奉還為止。
唐朝中央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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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三師 |
【三師】太師 太傅 太保 【三公】太尉 司徒 司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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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 |
正尚書中書門下平章事 同中書門下三品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中書令 侍中 尚書令 尚書僕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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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省 |
【三省】 中書省 門下省 尚書省 【六省】 中書省 門下省 尚書省 殿中省 秘書省 內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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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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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 |
吏部司 司封司 司勳司 考功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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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 |
戶部司 度支司 金部司 倉部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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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 |
禮部司 祠部司 膳部司 主客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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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 |
兵部司 職方司 駕部司 庫部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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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 |
刑部司 都官司 比部司 司門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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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 |
工部司 屯田司 虞部司 水部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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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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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臺 |
臺院 殿院 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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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寺 |
太常寺 光祿寺 衛尉寺 宗正寺 太僕寺 大理寺 鴻臚寺 司農寺 太府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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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監 |
國子監 少府監 將作監 軍器監 都水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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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中央武裝力量(禁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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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衙十六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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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衛 左右驍衛 左右武衛 左右威衛 左右領軍衛 左右金吾衛 左右監門衛 左右千牛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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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衙十軍 |
左右羽林軍 左右龍武軍 左右神武軍 左右神策軍 左右神威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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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中央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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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官制 |
中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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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部 |
- 奉天五部
- 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國子監
- 欽天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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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室部 |
- 宗人府
- 內務府→十三衙門→內務府
- 詹事府
- 太常寺
- 光祿寺
- 太僕寺
- 鴻臚寺
- 太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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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制 (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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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 |
- 總理大臣
- 協理大臣
- 外務部
- 吏部
- 民政部
- 度支部
- 學部
- 陸軍部
- 海軍部
- 法部
- 農工商部
- 郵傳部
- 理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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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弼德院
- 法制院
- 典禮院
- 資政院
- 翰林院
- 大理院
- 軍諮府
- 鹽政院
- 宗人府
- 內務府
- 欽天監
- 太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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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蕭一山. 《清代通史》修订本 1. 台北. 1962: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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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