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意思是什麼?國際法院造句有哪些?國際法院的解釋、用法、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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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的意思
釋意 | 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於西元1946年於荷蘭的海牙成立,以法官十五人組成,掌理國際間訴訟事件的審訊及判決,並對聯合國所提法律問題發表諮詢意見。 △國際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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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的用法、造句
國際法院的注音
國際法院的漢語拼音
國際法院的筆畫
以上資料來於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國際法院造句、例句
- 國際法院是負責解決國家之間法律問題的重要組織。
- 國家可以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解決爭端或爭議。
- 國際法院決定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國家必須遵守執行。
- 國際法院裁決有時候會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和爭議。
- 國際法院的裁決可以幫助國家解決糾紛,避免衝突升級。
- 國際法院的成立和發展對維護國際法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 國際法院裁決的正當性和公正性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
- 國際法院需要各國政府的支持和合作,才能發揮更大作用。
- 國際社會應該尊重國際法院的裁決,維護國際法和國家間平等。
- 國際法院的存在和運作是國際社會維護和平安全的重要保障。
「國際法院」的維基百科解釋
國際法院(法語: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縮寫為CIJ;英語: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縮寫為ICJ),是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根據《聯合國憲章》於1945年6月成立,並於1946年4月開始運作,位於荷蘭海牙。
國際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仲裁,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國際法院是具有明確權限的民事法院,沒有附屬機構,對其他國際法庭沒有管轄權。國際法院沒有刑事管轄權,因此無法審判個人,這種刑事審判由國內管轄或聯合國特設刑事法庭或國際刑事法院管轄。
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任期9年,可連選連任;設書記官處。工作語言為法語與英語。法院成員不得從事任何其他職業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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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